人民日报仲音:三年抗疫,中国价值彰显初心恒心******
三年抗疫,中国价值彰显初心恒心
仲 音
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诊疗情况日监测、日调度、日报告制度;扩充120转运能力,增加电话接听坐席,做好重症患者的转诊和转运工作;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落实包保联系制度……春节期间,大批抗疫工作者坚守一线,为人民群众筑牢健康防线,用行动践行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成为我国抗疫实践的生动缩影。
“生命重于泰山。”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我国制定疫情防控政策的首要考量,也是衡量疫情防控成效的重要标准。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应对了全球五波疫情流行冲击,避免了致病力相对较强的原始株、德尔塔变异株等大范围流行传播,这对于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实属不易。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医护人员询问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后发热门诊接诊、重症救治、药品配备和患者康复等情况,仔细询问福建省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生活和医疗条件、疫情防控和老年人疫苗接种情况……声声关切,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深深牵挂,彰显了我们党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初心与恒心。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这是中国三年抗疫的坚定遵循,是中国伟大抗疫斗争的真实写照,更是中国共产党对亿万人民的庄严承诺。“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前,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面对疫情延宕,不断提升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水平,从严从细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经受住一轮又一轮严峻的疫情考验;集中收治的新冠患者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全民免费接种疫苗、新冠治疗药物纳入医保,国际医学期刊评价“巨大公共卫生投入,挽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从突发疫情应急围堵,到常态化疫情防控探索、全方位综合防控,三年抗疫,我们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全力保障了人民生命权、健康权。在全球人类发展指数连续两年出现下降的情况下,中国人类发展指数排名提升了6位。
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基础等因素,今年1月8日起,我国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乙类乙管”不是放任不管,而是将防控重心从防感染转移到医疗救治上来。各地区各部门全力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增加相关药品供应;通过上级医务人员下沉、巡诊、组建流动小分队等多种形式,增加基层医务力量;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提供分级管理和服务……积极应对、主动作为,疫情防控措施因时因势优化调整,各项工作细而又细、政策措施实而又实,构筑起保健康、防重症的坚实防线,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回顾三年抗疫,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既是一以贯之的价值理念,也是保持战略主动的力量之源。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切实做好重点机构、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统筹各种医疗资源,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补齐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短板,就一定能呵护好亿万人民的生命健康,最终赢得抗击疫情的全面胜利。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