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微妙”的G20峰会上,习近平为何再提这句印尼谚语?******
(近观中国)在“最微妙”的G20峰会上,习近平为何再提这句印尼谚语?
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电 题:在“最微妙”的G20峰会上,习近平为何再提这句印尼谚语?
作者 黄钰钦 谢雁冰 梁晓辉
“正如印尼谚语所说,甘蔗同穴生,香茅成丛长。分裂对抗不符合任何一方利益,团结共生才是正确选择。”为应对当前的全球性挑战,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尼巴厘岛,面向世界主要大国领导人如此呼吁。
当地时间11月15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题为《共迎时代挑战 共建美好未来》的重要讲话。这是习近平步入会场。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当地时间15日至16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在这个东南亚热带海岛,世界和地区大国的领导人面对面围坐一张会议桌前,共商全球性挑战的应对之道。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延宕,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粮食和能源等多重危机叠加。以至于在G20巴厘岛峰会开始前,英国广播公司(BBC)预测称:“这个隶属印度尼西亚的岛屿将举办可能是二十国集团历次以来,最微妙和最紧张的一次峰会。”
在这种背景下,习近平在峰会第一阶段上的讲话主题是“共迎时代挑战 共建美好未来”,其中呼吁各方团结、共展责任担当之意尽显。讲话中的这句印尼谚语,也成为习近平在G20巴厘岛峰会表达中方倡议的缩影。在外界看来,面对经济总量约占全球85%的G20成员,“甘蔗同穴生,香茅成丛长”,正是在呼吁“团结”。
习近平既阐明团结的意义,也指明分裂的后果。他直言,“团结就是力量,分裂没有出路”。在世界面临重大挑战的时刻,中方明确表达,构筑“小院高墙”也好,搞封闭排他的“小圈子”也罢,都是早已过时的冷战思维,只会割裂世界,阻碍全球发展和人类进步。
当地时间11月15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题为《共迎时代挑战 共建美好未来》的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无论是世界经济脆弱性突出,还是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的背后核心问题是国际社会没有进行有效的团结合作。”中国外交学院副院长高飞指出,中方在G20巴厘岛峰会场合借当地谚语高调呼吁团结,正是直指当前问题的根本,强调全球主要经济体应同舟共济应对挑战。
其实,“甘蔗同穴生,香茅成丛长”这一谚语,并不是习近平第一次在国际场合引用。在今年4月的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习近平同样藉此强调,要积极推动亚洲合作,指出“共赢合作是亚洲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则谚语,两处场合,寓意相通。
由此也可更清晰地看出,中方强调加强团结的目的之一正是促进合作。这一立场也符合国际社会期待,正如印尼《雅加达邮报》在会前向与会各国领导人发出的呼吁:“来巴厘岛请不要只是奔着吵架”。
合作,理应成为G20的共识。在巴厘岛峰会上,习近平所提的中方倡议既着眼粮食、能源安全这一全球发展领域最紧迫的挑战,强调“二十国集团应该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也聚焦长远的合作目标,提出要推动更加包容、更加普惠、更有韧性的全球发展。
“中方强调的合作领域既瞄准当前合作的堵点,也划出国际合作的重点。”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亚太安全与外交研究室主任张洁表示,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被提上主要议程是要解决最迫在眉睫的难点,而包容、普惠、韧性的发展要求是因应世界经济面临衰退风险提出的治本策略。
事实上,G20这一机制正是全球主要经济体通过加强合作而形成的一种“危机解决机制”。2008年金融海啸席卷全球,G20于当年11月召开第一次领导人峰会,意图通过团结合作、共同协调把正在滑向悬崖的世界经济拉回到稳定和复苏轨道。
这是11月12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拍摄的峰会主会场外的峰会标识。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即将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新华社记者 王益亮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世界经济再次来到十字路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近期预测,超过三分之一的全球经济体将在2022年或2023年出现萎缩。世界期待G20再次展现“危机应对”的合作力、行动力。
因此,有评论指出,习近平引用这句印尼谚语背后,同样也有一层回溯G20初心之意。正如他在发言中所言,“我历来主张,二十国集团要坚守团结合作初心,传承同舟共济精神,坚持协商一致原则”。
“G20的初心和使命就是要通过团结合作解决全球性问题。”高飞分析称,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当下,中方表明了G20要坚守团结合作初心,是意在强调国际社会特别是大国能真正回归和平与发展的主题,回归理性求同存异,最大限度发挥团结合作的作用,以实现“共同复苏、强劲复苏”的目标。
“共同复苏、强劲复苏”,正是此次峰会的主题。这几天,这一主题标语在巴厘岛随处可见,与岛上随处可见的甘蔗和香茅元素一样,峰会时刻的这一热带岛屿,正以自己的方式带给世人启迪。(完)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