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中国航司恢复国际定期客运航班 民航市场加速回暖******
本报记者 施 露
1月18日11时,吉祥航空HO1325航班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顺利起飞,搭载201名旅客直飞泰国清迈,首班航班客座率达99%。此外,当天飞往泰国普吉的吉祥航空HO1321航班也于16时30分起飞。
这是目前中国航司首批恢复的国际定期客运航班,有利于进一步有序推动出境游市场的健康恢复及提升航空市场活力。
销售数据显示,航班恢复当周,上述两条航线平均客座率超八成。随着出境游的热度不断升温及利好政策出台,旅游需求将得到持续、有序释放。
去哪儿大数据研究院院长兰翔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相对2019年的平均价格,目前国际机票价格处于高位,整体国际航班恢复至正常水平仍需一定时间。”
将发力泰国航线网络覆盖
1月18日上午,吉祥航空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举行仪式,庆祝率先恢复上海浦东至泰国清迈、普吉航线的定期国际客运航班运营。“航空业正稳步迈向复苏,完全得益于各项政策的不断落地、优化。”吉祥航空董事长王均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成功恢复上海浦东至泰国清迈、普吉航线的每日航班运营,是航空与旅游业复苏的重大里程碑。我们期待未来能有更多国际与地区航线得以恢复往日生机,这将为国家持续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源源不断的交通动力。”
根据航班编排计划,除了从2023年1月18日起分别执行每天1班上海浦东至泰国清迈、普吉的航线外,吉祥航空还将于近期对上海浦东至普吉航线实现增班至每周10班。
与此同时,吉祥航空将持续发力泰国航线网络覆盖,上海浦东至曼谷航线自原先每周1班加密至每周7班,其中每周三航班使用吉祥航空旗舰787-9梦想飞机直飞曼谷素万那普机场、其余日期航班将降落曼谷廊曼机场。未来,吉祥航空将视市场与客流情况,继续加密上海浦东至曼谷航线至每周8班。
“2023年是泰国旅游年,我们热烈欢迎中国游客到访泰国,体验历史悠久又富有地区特色的泰国文化,感受神奇泰国的新篇章。”泰国国家旅游局上海办事处处长罗兰在仪式现场表示,“我们期待吉祥航空未来能够开通更多泰中间直飞航线,通过航空运输的桥梁加深中泰一家亲的人文交流与两国传统友谊。”
民航业正快速修复
近日,吉祥航空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总裁、均瑶健康董事长王均豪公开表示,“航空市场正在快速恢复,不仅国际航班满座,国内航班也恢复到七八成的水平,随着中国春节的到来,还将继续回暖,相信国际航线还会不断加密班次。”
去哪儿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郭乐春认为,“出入境政策调整有利于促进国际航班有序恢复,但受限于国际航班编排审批,航班供给量不会大幅增加。目前计划航班数量仅400班,即使全部执飞也仅仅达到2019年的10%,机票价格仍处于高位。但是我们也看到,往返中国的直飞国际航班持续增多,恢复势头是可喜的。”
华泰证券在研报中表示,中长期来看,2023年或将成为我国民航复苏开启之年,我国民航业有望进入修复通道。供给端,机队增速放缓与内生需求之间的缺口逐年累积,将成为行业持续景气向上的重要催化剂,为航司收益水平和盈利上涨提供动力。
华创证券表示,春运首周(1月7日至1月13日),铁路、民航客运量单日已接近2019年春运同期的80%左右,国内民航旅客量发送量已达到2019年春运同期的85%左右。春运第八天(1月14日),全民航执行客运航班量12028架次,恢复至2019年春运同期的79.8%,其中国内航班量11752架次,恢复至2019年春运同期的94.5%。
数据显示,1月1日至13日,三大航航班量环比去年12月整体提升62.4%。另外,春秋航空环比提升23.8%,吉祥提升33.4%,华夏提升28%。票价上,1月14日全民航平均票价同比提升35%,较2019年同期提升8%。
从机场客流来看,今年春运至今,浦东机场日均航班量692班,较去年12月份日均航班量环比提升74%,航班量恢复至2019年春运同期的55%;白云机场日均航班量936班,较12月份平均提升129%,航班量恢复至2019年的74%,深圳机场日均航班量831班,航班量恢复至2019年的90%;三亚机场日均航班量383航班量恢复至2019年的105%。(证券日报)
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